会昌月季园景区招商公告
| 招商动态 |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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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园景区招商公告
会昌县月亮湾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月季园景区是会昌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取得了县城“三江六岸”环绕水域特许经营权,岛(含沙滩)占地面积约60亩,水域面积2300亩,月季园景区位于会昌县国家级湘江湿地公园月亮湾江心岛,以“在江上游、在水中玩、在沙滩戏、在岛漫步”为特色,定位为:城市的世外桃源,水清沙幼。岛上除了儿童乐园、水上乐园、阳光沙滩以外,其余均以小桥流水、花海草坪、时令花卉为主,集吃、观、玩、游一条龙服务,适合休闲度假、沙滩嬉戏、亲吻巨鱼、水上娱乐、游船观光、儿童游乐、户外露营、观赏花海、婚庆摄影休闲旅游观光等,公司准备通过三年时间打造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
月季园景区于2017年1月21日试营业,试营业当天便吸引了3500余人上岛游玩,人气非常火爆。待5月份水上乐园及南方最大的冲浪池、游泳池建成,正式营业后,将成为会昌第一休闲游乐场所,成为体现会昌“风景独好”的城市名片。为满足游客娱、游、吃、购等方面消费需求,打造景区特色,现就月季园广场游客中心8个店铺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要求经营项目有特色、够特色,能让游客念念不忘,与景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且不得与目前景区内经营项目有冲突。
二、遵行“同业禁止、独家经营、服从管理、合作共赢”原则,双方一经签订合作协议,商家即得了月季园景区铺位签约商业项目独家经营权,景区不再安排相同的商业项目进驻。同时商家必须服从景区管理,视经营项目缴交一定保证金。
二、景区提供签约铺位使用权,不收取租金。商铺都已装修好,除特殊需要外,不需要再进行装修,如需要再装修,费用及其它事宜由商家负责。经营商品由景区统一定价,营业收入按照商家和景区一般按7:3比例分成(特殊商业除外)。
三、景区内实行“一卡通”消费,各商铺不得收取现金,一经发现,将全额收缴商家保证金。
四、商家经营项目必须合法合规,经营商品要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如发现违规经营或出现质量问题,视情况扣除保证金甚至终止合同。
有意者请到月季园景区市场部面谈。具体合作事宜双方面谈后签约约定。联系人:许先生13766303896。
会昌县月亮湾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2日
月季园景区店铺,室内外均已装修好。